法律法规
扩大与发达地区开放合作。
加快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海西经济区建设。
推动与大湾区及东部沿海港口融合发展,合作共建沿海内陆组合港。
建好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探索开行“粤赣欧班列”。
深化与大湾区企业、商(协)会等交流合作,定期举办双边或多边经贸、文化、旅游、产业交流活动。
积极争取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在赣州设立技术转移中心。
加快建设与周边发达地区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食品、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配套的重要基地和延伸带。
主动对接沿海发达地区国家级开发区,以合作共建、托管建设等多种模式发展“飞地经济”。
以上摘自《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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