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时间:2020-12-18 | 83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管。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实现群众需要的信息触手可得。加强对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做到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线办事体验,推进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实现一次认证、一网通办。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持续推进集约化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三)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依托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信息库。强化政务新媒体开办、下线、注销等管理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僵尸”、“空壳”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本次通报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改进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自查整改。整改情况和本地区、本部门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2.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3.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达100%的地方和部门名单

   4.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情况

2020年11月26日

(本文有删减)



附件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超过120分
(2个)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110—120分
(7个)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湖南省人民政府”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网

100—109分
(13个)

地方政府
门户网站
(9个)

“江西省人民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网、“陕西省人民政府”网、“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务院部门
门户网站
(4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