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用服务
>>
江西省对信用修复申请的定义【企业信用修复】
江西省对信用修复申请的定义【企业信用修复】
来源:南康家具网
绿盾征信
|
来源:
政策学习
|
时间:
2019-05-31
|
3296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西省对
信用修复申请
的定义
,
2018年9月10日,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
《
江西省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
》,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修复申请是指存在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向信用修复机构提出停用失信记录或缩短失信记录使用期限的请求。信用修复申请人包括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团等社会法人和自然人。
原文件下载PDF格式:
《
江西省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
》
上一篇:
江西省信用修复必须符合的两个条件【企业信用修复】
下一篇:
江西省对信用修复机构的定义【企业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