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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政策学习,家庭服务经营管理七项原则,家庭服务应当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家庭服务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和方便的原则。
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商务部于2013年2月1日颁布施行《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信息《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