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加大政务诚信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化解“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因规划调整导致政策不能落实、民营企业历史遗留等问题,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开展公职人员长期占用银行、企业、个人欠款,国有企业长期拖欠民营企业资金等专项整治,助推信用江西建设落细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信访局、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各市、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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