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由中共中央于2018年11月印发,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
来源: | 来源:中共中央 | 时间:2024-02-05 | 2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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