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条例)

来源: | 来源:法律法规学习 | 时间:2021-12-24 | 4714 次浏览 | 分享到: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道路运输条例指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条例)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相关信息:道路运输条例 赣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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