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来源:南康家具网 | 来源:珠海市人大 | 时间:2024-10-17 | 4920 次浏览 | 分享到:
《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8月30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最新全文共七章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