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决定。
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军事测绘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