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共七章七十二条,2021年6月24日郑州市人大通过,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人大批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来源:郑州市人大 | 时间:2024-05-25 | 48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专项维修资金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1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3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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