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来源:南康家具网 | 来源:国务院令第475号 | 时间:2024-05-05 | 3650 次浏览 | 分享到: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2017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2018年3月19日第二次修订,最新全文如下。

(一)未按规定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二)未按规定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的;

(三)未按规定对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的;

(四)未按规定征收排污费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船舶污染的防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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