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全文

来源:南康家具网 | 来源:国务院令第129号 | 时间:2024-07-06 | 19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7月18日第一次修订,2018年9月18日第二次修订,全文如下。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商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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