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五部行政法规废止

来源: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 时间:2022-05-14 | 504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同时废止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五部登记类行政法规,在3月1日之后,不再适用相关法规规章。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了以下五部登记类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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